2月9日,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人事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8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年2月9日免去:
郭京兰的烟台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2月9日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9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市长陈飞的提请,于年2月9日决定任命:
牟树青、隋子林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波为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季善亭的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2月9日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的提请,于年2月9日任命:
孙巍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晓薇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肖茜、李春玲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王莉莉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徐永芹、王元令、徐功成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2月9日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赵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