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烟台考区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确保疫情安全、考场安全、考试安全、考务安全和考生安全,根据司法部《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和《山东省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就烟台考区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前14天每日自我健康监测和流行病学史申报
01
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进行流行病学史申报和自我健康监测。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信息采集表》(附件1)、《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
02
考生须至少于考前14天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