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1.面向社会招聘80人。
社区A岗:45人(只楚、卧龙、*务、世回尧、幸福、芝罘岛)
社区B岗:35人(奇山、东山、向阳、毓璜顶、通伸、白石、凤凰台)
2.面向长期在芝罘区各街道(园区)工作的在职人员招聘40人。
社区C岗:40人。
二、招聘条件
1.*治素质好,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年4月2日(含)之后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烟台市六区常住户口(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高新区、福山区、牟平区);
7.相关学历、户口、资格证书等应于年4月1日(含)前取得;
8.报考“长期在芝罘区各街道(园区)工作的在职人员”岗位的,须在芝罘区街道(园区)连续工作满2年(截至年4月1日)。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按正常学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5)现役*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策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为年4月2日至4月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30)。报名地点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芝罘区华茂街30号)南楼三楼。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交相关报名和证明材料(见简章附件),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审核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缴纳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城市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及零就业家庭提供相关证明,可减免考务费用。其中,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民*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零就业家庭需提供区民*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缴费成功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版)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面向社会招聘和面向街道(园区)定向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均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经芝罘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除此之外,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报名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将在4月9日于芝罘区*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