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八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该局开展了市级日常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15批次,检出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农药残留不合格等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1.在栖霞市中桥十里香牛肉面的筷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2.在福山区东厅牛牛面馆店的餐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3.在福山区东厅马元传统牛肉面的餐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4.烟台健爽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第一餐厅购进的韭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5.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牛宝宝涮烤店购进的韭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6.烟台厨阿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外购的红油咸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7.蓬莱振华商厦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味山楂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8.利群集团蓬莱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海市超市销售的秘制马步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9.龙口市龙口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油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0.招远市豆豆早餐店销售的油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1.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蛇窝泊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2.山东金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3.幸福蔬菜批发市场国立涛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14.福山区清洋源生日用百货超市销售发面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5.烟台乙方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乙方泉(饮用水),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第八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