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将于年12月14日10时至年2月12日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变卖标的为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同福小区14-5-5号不动产。
标的起拍价为.18元,评估价为.2元,参拍需缴纳保证金元,每次增价幅度为元。
变卖标的:位于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同福小区14-5-5号不动产,房屋所有权人:周美琴,建筑面积:.95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房屋产权证号:烟房权证福私字第S号,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3层,户型为3室1厅。
特别提醒:尚未腾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