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烟台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获悉,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烟台市、开发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执行能力锤炼过硬队伍会议精神,该局印发了《烟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禁止行为清单》(以下简称《禁止行为清单》),首次以清单形式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行为“立规矩”,加强更严更细更扎实的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禁止行为清单》聚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商环境测评、政务服务“好差评”、政务服务座谈会等渠道反馈的意见建议,结合大厅日常巡查,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有针对性地列出禁止行为,精准防范降低群众满意度、有损窗口形象和营商环境的行为发生。《禁止行为清单》共分为5大项,细分为30小项,涵盖了工作纪律、业务服务、文明礼仪、环境卫生、安全管理五方面内容,明确了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哪些行为不能有。“《禁止行为清单》就是通过‘划出红线、提前预防,张榜公布、群众监督’的形式,针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把政务服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错位缺位的红线划出来,确保工作人员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服务群众中不逾矩不越线,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为确保《禁止行为清单》得到认真贯彻执行,该局还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