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胶东在线」
我在高新区某企业工作,可以租赁市级人才公寓吗?
我在开发区工作,但住在芝罘区,可以租住市级人才公寓吗?
来自外市的我刚考取牟平区某街道公务员,我可以租吗?
以上问题,答案通通是Yes!烟台市范围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本次都可申请租住市级人才公寓。
小编将《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人才统筹配租烟台市市级人才公寓(租赁型)公告》原文奉上,符合条件的人才,抓紧时间选择自己心仪的公寓吧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满足人才住房需求,根据《烟台市市级人才公寓分配及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烟委人组办发〔〕13号)相关规定,拟面向全市各类符合条件的人才统筹配租一批烟台市市级人才公寓(租赁型),并启动配租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配租范围
(一)单位范围
烟台市范围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人员范围
人才公寓分配对象范围包括:
1.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2.在我市全职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对纳入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全职工作是指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至少3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每年累计在烟工作9个月以上,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具有我市户籍或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才还须持有我市行政审批部门发放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工作居留许可等有关证件;
3.已具有我市户籍或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在校大学生。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围之内:
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的;
2.本人或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烟台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情况的;
3.本人或配偶已享受或正在享受我市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中的任一补贴政策的;
4.本人因违反我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
承租人才公寓的,不得同时享受我市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申请上述三种补贴中任一补贴的,须腾退人才公寓,补足公寓租金,否则补贴申领不予审核通过。
二、配租房源
本次计划推出市级人才公寓套,房源地处芝罘区、高新区、开发区3个区。
1.中萃苑小区:位于芝罘区南大街号,本次推出房源套,户型为两居室与三居室,房屋面积从77—平方米不等,地处配套完善的市中心区成熟社区。
2.玺萌橘子洲小区:位于芝罘区德汇路99号,本次推出房源60套,户型基本为一室一厅与两室一厅,地处芝罘区、开发区与福山区三区中心交汇处,夹河带状公园近在咫尺。
3.高新区创业小宅:位于高新区海越路5号,本次推出房源37套,户型基本为一居室,面积以50—60平方米为主,距烟台理工学院、烟台大学、滨州医学院、烟台市政府5-15分钟左右车程。
4.CCB建融家园·乐襄公寓:位于开发区天津北路13号,户型基本为一居室,其中乐襄公寓共推出房源套,房屋面积以30—50平方米左右为主,临近八角生活区商圈。
5.CCB建融家园·国襄公寓:位于开发区嘉兴路8号慧泓物业园区,本次共推出房源套,户型基本为一居室,房屋面积以50平方米左右为主,临近鼎裕、宏裕商城、澎湖湾广场、永旺梦乐城等商圈。
以上房源详见列表。
三、配租面积
人才公寓实行配租面积控制。
对A、B、C、D类高层次人才,根据认定类别和住房需求可配租相应面积的人才公寓,具体标准为:
A类人才配租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B类人才配租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C类人才配租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D类人才配租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对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配租面积以家庭人口数量(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作为主要考量因素,具体标准为:
单身人才配租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两人家庭配租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三人家庭配租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
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家庭人口数量以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关系证明为准。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人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不受家庭人口数量的限制,配租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以上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条件的,由较高层级一方提出申请,只可申请一套人才公寓。在配租面积范围内可享受房租优惠政策,申请超出配租面积的人才公寓,超出面积部分的租金由申请人按照市场价全额承担。
四、租期及租金标准
人才公寓一个租期最少不低于12个月,最多不高于36个月,租金以套(单间或成套公寓)为单位进行定价,具体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人才公寓的市场租金进行调查测算。在限定配租面积内,A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三个租期租金的优惠;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一个租期租金的优惠;其他承租人首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50%确定;第二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超出限定配租面积部分按照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执行,不享受租金优惠政策。
此次推出的人才公寓最短租期不少于1年,低于1年的不予审批,租金最低缴费周期为12个月,申请退租的,退租当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收取,并需按合同支付违约金,未发生的租金予以退还。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有线电视、宽带、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五、配租安排
(一)配租时间
第一轮:年11月8日—年11月15日。
第二轮:年11月16日—年11月26日.
(二)配租流程
对A、B、C、D类高层次人才,通过线下申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按照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根据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情况,向所在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申请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烟台市人才公寓申请表,经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房源配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经复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会同市人才科创发展集团提出人才公寓配租方案,明确人才公寓分配的户型、数量等,反馈给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
3.分配公示。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同意配租方案的,由市人才科创发展集团负责将人才公寓配租方案在“人才烟台”网站或人才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