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缺药品是指医疗机构中临床必需、用量小、易出现短缺的药品,近年来短缺药品供应紧张乃至断供现象时有发生。市卫生健康委聚焦群众用药需求,着力完善“三个机制”,打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组合拳,确保群众“有药用、用得起、用得好”。
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保障群众“有药用”。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牵头协调8个市级成员单位、多家公立医疗机构常态化开展短缺药品监测,每月形成短缺药品监测分析报告,对16种易短缺药品和9种抗新冠药品进行了定点储备,合计14.1万盒(瓶/支)。动态调整储备数量,简化调拨流程,确保临床高效供应。
完善使用遴选机制,保障群众“用得起”。依托城市医疗集团、医共体和中心药房建设,督促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集采药品,医共体内统一药品目录,基层医疗机构、医院、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分别达到50%、40%、30%以上,年减轻群众药费负担1.2亿元。
完善临床综合评价机制,保障群众“用得好”。成立全市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委员会,以药品临床价值为导向,先后组织开展了儿科、慢性病等13种药品的临床综合评价工作,对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仿制药和原研药,从配备使用、临床疗效、价格变动、医保支付等方面作了比较分析,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了循证依据,全市处方不合格率从26%下降到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