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某单位工作,有一年半的社保没给我缴,联系单位说现在没有补缴*策,我自己补社保可以吗?怎么补?
答复:根据《关于转发鲁人社规[]13号、鲁人社字[]号文件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办发[]15号)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可补缴应缴未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应缴未缴年限不足三年的,原则上由欠费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始的工资发放会计凭证及银行发放工资证明及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等与补缴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原始工资发放会计凭证的,可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托收证明等关键证明材料。对应缴未缴年限三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行*责令整改通知书。
我工伤六级,下个月辞职,社保有什么待遇,怎么领取?
答复:工伤职工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本人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可以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