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居民参加居民医保的需求,考虑疫情等因素影响,根据省医保局有关规定,烟台市延长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至年6月30日。参保人在年3月1日至年6月30日前缴纳本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6月30日以后缴费的参保人员,将有三个月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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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首次在我市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中断后未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应先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