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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13日发布警方通报称,年8月13日6时许,莱山区居民杨某(男,31岁)为向单位请假,编造并在网络上散布其居住小区出现1例疑似新冠病例、小区被封闭的虚假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杨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莱山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拘留七日的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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