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出台引进培育高新企业“17条”
从“孵化”到“育成”再到“成长”,提供全过程管
记者从烟台开发区获悉,日前,开发区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出台17条扶持措施。
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赵玲告诉记者,为了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此次出台的17项举措覆盖引进培育发展全程管理服务,主要通过构建三大体系、优化三大平台,集聚创新资源要素,集成创新*策措施,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发展,力争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亿元。
下步,开发区将着力构建科技企业引进孵化体系、高新技术企业育成体系和成长体系三大体系,引进孵化体系突出精准招商、孵化器提质增效,把科技型企业列为双招双引重点,每年争取引进拥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技术企业50家以上。
如何引导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区以培育数量评价双创载体服务能力和绩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在育成体系中,从后备企业培育、充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到实施“小升高”培育工程环环相扣;在成长体系中,则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加大研发投入、支持设立研发平台、争取承担科技项目、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该新*提出,要在上级规定的最高万元补助支持基础上,额外给予企业每年新增研发投入10%的补助,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争创各级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依据创新平台等级给予最高万元配套补助。
对比扶持举措货真价实,优化服务更是贴心到位。开发区将持续优化创新服务、*策支撑、科技金融三大平台,通过“帮扶式+精准化”*策指导、“专业性+市场化”中介服务,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成功率;优化税收减免申请流程,简化办事手续,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策应享尽享;探索建立科技企业融资模式,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重大产业化项目的,可申请最高万元贷款额度,最长3年的基准利率50%贴息支持。
记者了解到,按照开发区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到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将达到家,与区内企业合作高校科研院所达到家,各类科创平台载体达到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家。(烟台晚报记者邹春霞通讯员于星圆夏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