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烟台市财政局获悉,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亿元,位列全省第3位,税收收入完成.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亿元,位列全省第3位(第1位青岛.9亿元、第2位济南.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
税收收入完成.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较上年同期增长8.2%,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71%,与去年同期同口径相比提高1.5百分点。其中,主体税种合计完成.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除主体税种外的其他税种完成.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非税收入完成.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较上年同期增长1.2%。
年,全市有2个县市区收入总量超过百亿元,分别是:开发区亿元、龙口市.5亿元;有4个县市区收入增幅超过10%,分别是:莱阳市21.8%、栖霞市16%、高新区14.7%、长岛县12.1%。有2个县市区税收比重超过90%,最高的高新区达到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