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我院*组成员、副检察长姜远斌,民行科科长曲晓堂等一行到芝罘区环保局举行座谈会,双方就贯彻落实省检察院与省环保厅于4月8日联合召开的关于深化拓展环境保护行*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了深入交流。芝罘区环保局局长孙安平、副局长董伟、法制科科长田野等出席了座谈。
孙安平局长、董伟副局长先后介绍了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区环保局在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大气污染治理、河道水源地综合治理等方面行*执法活动取得的成效及面临的现实困难。孙安平局长指出,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今后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加大环境污染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让辖区百姓享受更多的环保福利。
姜远斌副检察长对环保部门近年来行*执法活动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对今后环境保护行*执法检察监督的重点、监督手段以及行*公益诉讼的范围、诉前程序等作了重点强调。姜远斌副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开展环境保护行*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是检察机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举措,今后,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行*执法检察监督力度,创新、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式和机制,增强环保司法保护的强制力,依法监督纠正一批环境保护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厉惩治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一批环境执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推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最后,双方表示要按照省检察院和省环保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在环境保护行*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要求,通过会签文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等多种方式,建立常态化的协作配合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及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健全完善信息交流机制,深化拓展环境保护行*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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