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疫情防治与专家组关于加强芝罘患者就诊管理的通告
一、医院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医院就诊,请单独就医,如因行动不便等确需照护的,原则上仅限一名家属陪同;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医疗机构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等;提倡门诊患者网上预约、电话预约就诊,候诊时保持1米间距,遵守“一人一诊室”有序就诊。
二、如果出现了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做到“三要两不要”:要主动到社区居委会登记,接受管理;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随时保持手卫生等;要主动向医生说明情况,配合就诊。不要自行用药,避免贻误治疗;不要隐瞒病情,据实报告情况,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诊疗工作。
三、就诊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主动出示电子健康码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如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从事冷链行业的,请主动告知,如实登记。
四、非急症患者,应持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手续、进入病房,入院后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急医院在缓冲病房接受诊疗,取得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方可转入普通病房。
五、住院患者非必要不设陪护人员,因病情需要确需陪护时,实行“一患一陪”且相对固定;非特殊情况中途不更换陪护人员,确需更换向病区提出申请征得同意,新陪护人员需取得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六、住院期间,患者与陪护人员不得离开院区,非诊疗需要不离开所在病区。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全面禁止探视,建议通过视频、电话等形式问候。
七、认真执行《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要求。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型冠状病*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报告。医院,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人员登记、健康码查验、身份证核查、车辆检查、封闭管控等。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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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治与专家组
年1月25日
来源丨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丨文颖
审核丨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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